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(学年内实际开设的本科培养计划内课程总数)1812门。
各专业课程总学分按照《普通髙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要求设定,最高不超过165学分,其中必修课学分占60-70%,选修课学分占30-40%;人文社科类本科专业实验实践学分(学时)占比不少于总学分的20%,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实验实践学分(学时)占比不少于总学分的30%,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学期。另设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10学分,纳入毕业审核条件,不计入总学分。
上一篇:下一篇:
来源:党政办 作者: 一审: 二审: 三审: 发布时间:2022-12-07
全校开设课程总门数(学年内实际开设的本科培养计划内课程总数)1812门。
各专业课程总学分按照《普通髙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》要求设定,最高不超过165学分,其中必修课学分占60-70%,选修课学分占30-40%;人文社科类本科专业实验实践学分(学时)占比不少于总学分的20%,理工农医类本科专业实验实践学分(学时)占比不少于总学分的30%,师范类学生教育实践不少于一学期。另设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10学分,纳入毕业审核条件,不计入总学分。
海珠校区: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351号
花都校区:广州市花都区迎宾大道西30号
培英校区: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二路1121号广东省培英职业技术学校
海珠校区邮编:510303
花都校区邮编:510800
培英校区邮编:510440
版权所有©广东第二师范学院
粤ICP备12004203号-10 粤公网安备44010502003435号